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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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侠客行侠,并无一定之规。同是史家,司马迁笔下的侠客与班固笔下的侠客尚且不同,更毋论后世文人千差万别的侠客形象。但何谓「行侠」,在汉人毕竟还有个大概的标准:除了讲信用,重然诺
,赴士之阨困这一正面形象外,还有睚眦必报,藏命作奸,自掌生杀大权这一负面形象。司马迁不讳言其「不轨于正义」,班固则称其「惜乎不入于道德」,后世反游侠者抓住其「不法」、「不道德」
不放,赞游侠者则力图使其行为合法化、道德化。曹植等人之所以非要「幽并游侠儿」「慷慨赴国难」不可,就因为若非如此,这些「不法之徒」不可能为社会所接受。于是游侠诗篇往往借助于「仗剑
行游—驰骋边关—立功受赏」这么一个三部曲,使得侠客「少年时代」的不法行为不但可以原谅,彷佛还是日后保家卫国的「前奏」,以便让这令人仰慕又令人害怕的轶出常轨的「流浪儿」重新回到文
明社会。
唐代小说家无疑也面临这同一课题,即如何借突出侠客「行侠」的伦理意义来消除读者的疑惑和不信任感。或则「仗义」,或则「报恩」,如此行侠自然是光明磊落;「比武」学艺虽谈不上崇高伟
大,可也无伤大雅——唐宋传奇中侠客行侠的三大主题,可以说都无懈可击,后世的武侠小说也大都依此为本。可过于纯洁的侠客形象,有时并不十分可爱。反而是那些尚未完全定型的带有更多原始游
侠味道的侠客,更值得品味。侠客周皓「常结客为花柳之游」,为保护宠爱的歌妓而出手打伤将军高力士之子,然后亡命江湖;而另一个大侠周简老则出以援手,「令居一船中」,并妻以表妹,借此逃
避官府追捕(段成式〈周浩〉)。冯燕「少以意气任专,为击毬斗鸡戏」,杀人亡命后又奸人妻女,形象实在说不上高大;只不过后来的「杀不谊,白不辜」,还有点侠客的味道,难怪作者赞曰:「真
古豪矣!」(沈亚之〈冯燕传〉)只可惜此类既可爱又可恨、未经充分道德化的侠客形象,在此后的文言小说中很少出现。
侠客为「仗义」而行侠,可以是报自家冤仇,也可以是赴他人阨难。 赴他人阨难与锄天下恶人,此类行侠执掌正义替天行道,自是大快人心。若〈无双传〉、皇甫氏〈义侠〉、吴淑〈洪州书生〉、
孙光宪〈荆十三娘〉中的侠客,都可作如是观。 至于为报自家冤仇而杀人算不算正义的行为,这可就比较复杂了。《史记?游侠列传》中郭解不为其侄儿报仇,并非侠客不能报私仇,而是因「吾儿不直
」。《拍案惊奇》卷四中韦十一娘谈剑仙杀人报仇的依据:「就是报仇,也论曲直。若曲在我,也是不敢用术报得的。」可见关键在「曲直」,而不在「亲疏」。谢小娥父、夫均为盗贼所杀,于是忍辱
负重伺机报仇(李公佐〈谢小娥传〉),其正义性无可质疑;解洵之妾杀死忘恩负义的丈夫(洪迈〈解洵娶妇〉),虽说罚不当罪,可也事出有因。薛用弱〈贾人妻〉和皇甫氏〈崔慎思〉中的女侠为报
家仇而杀人,由于家仇的性质小说未及介绍,其复仇是否合理无法判断。「吾本无心,偶见不平事,义不容己」(洪迈〈郭伦观灯〉)——此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固然是后世武侠小说的主角;「
妾有冤仇,痛缠肌骨,为日深矣」(〈贾人妻〉)——这样没有原则的复仇愿望,也是后世武侠小说中冤冤相报永无了局的江湖厮杀的先声。
侠客为「报恩」而行侠,这基本上是唐代小说家的发明,与古侠的行为风貌大有距离。 朱家、郭解辈专门施恩于人而不图报,甚至为主持正义不惜触犯法律,焉能有忠君敬主的观念?报知己之恩是
刺客荆轲、聂政辈的行径,与游侠无涉。只是后世文人往往把两者混同,没有体察司马迁区分刺客与游侠的良苦用心,即使陶潜歌咏「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拟古〉之八)和李白吟唱「笑尽一
杯酒,杀人都市中」(〈结客少年场行〉)这样的游侠诗篇中,也都穿插荆轲的「易水寒」意象。这就难怪唐诗中的行侠往往不是「仗义」而是「报恩」——「报恩为豪侠,死难在横行」(卢照邻〈刘
生〉);「轻生殉知己,非是为身谋」(虞世南〈结客少年场行〉);「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李白〈结袜子〉)。唐传奇中的侠客,也颇有为报恩而行侠的:红线、昆仑奴是报主人之
恩,聂隐娘、古押衙是报知己之恩。所报对象虽然不同,但因行侠不再出于公心,不再分辨是非,从替天行道降为为人谋事,即使所谋得当,其境界也大不如前。至于「报主恩」中明显的依附关系,使
得侠客丧失独立人格,不再是顶天立地无所畏惧的英雄汉。 而「为主行侠」与「为王前驱」,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晚清侠义小说中追随清官东征西讨的侠客,在唐代这一行侠主题的分化
中不就已露端倪了吗?
有趣的是,与侠客的讲究报恩形成对比,唐宋传奇中的刺客反而深明大义,不论个人恩怨。皇甫枚〈李龟寿〉与罗大经〈秀州刺客〉均写受人之托前来行刺者,「感公忠义不忍加害」,此等「奇男
子」,「殆是唐剑客之流也」——这与古刺客之不讲是非但问恩仇又自不同。也就是说,在唐宋传奇中,「游侠」与「刺客」形象互相影响互相转化。这一转化的原动力是如何使「侠客」(包括古游侠
与古刺客)的行为更具合理性,更富有崇高色彩。至于强调报恩的观念而使后世的侠客丧失个人意志,甚至堕落为当权者的奴才或鹰犭,这可是唐代小说家所始料未及的。
唐宋传奇中还有一些侠客,既未仗义,也未报恩,只是在某一特殊场合中表现其神奇的技击本领。 袁郊的〈嬾残〉、皇甫枚的〈嘉兴绳技〉、段成式的〈僧侠〉、〈兰陵老人〉、〈京西店老人〉以
及孙光宪的〈许寂〉等,虽也含有一点人生教训,可在作者在读者,关注点都集中在关于技击而不是人物关系的描写上。此类侠客虽任侠而不违法,虽打斗而不流血,带有表演和游戏的性质,显得轻松
活泼,别有一番情趣。在唐宋两代,此类作品似乎不大起眼;可演变为后世武侠小说中既紧张又风趣的比武或者学艺场面的描写,却颇有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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