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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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两个真正的对手。其中一个叫上官金虹,另一个叫郭嵩阳(没错,是郭嵩阳,不是荆无命。荆无命是阿飞的对手,在李寻欢眼里,荆无命还不配作他的对手)。他们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分别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样,在兵器谱上也排第三。故事的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死在上官手里,而上官最终死在小李手里。
这是一个对称的故事。以李寻欢为中轴,一边是龙啸云,上官金虹,林诗音;一边是阿飞,郭嵩阳,孙小红。故事的悲欢离合无论多么惊心动魄,处于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寻欢却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一个完全自恋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自恋的原因,同时也是结果。无花和李寻欢,演绎了自恋男人的两个经典榜样。无花追求的是自己形象的完美和纯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锈”,更不能容忍“但污何妨”;李寻欢在意的是如何将一生演绎成传奇。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致于喜欢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见证,流传开来,就成传奇。这样的行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谁但印象深刻的诗句所言:“把孤独当作幸福/用微笑表达绝望”,也颇有一点“皮囊已锈,但污何妨”的味道。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认你做不到他那样。不是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把生活当作艺术,时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现在我想谈谈古龙和李寻欢的关系。不难想见,当古龙书写李寻欢时,他是全身心投入的。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的,李寻欢成了古龙的理想人格和古龙自己的替身。与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龙有着更多的叛逆性,也有着更多的自恋情结,这种自恋又表现为声色犬马的速朽形式。除了令狐冲,金庸从未将一个浪子作为主人公。并且,从情色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称号。看李寻欢: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古龙是以欣赏的态度这样写的。无论是习武,抚琴,还是用情,金庸都认为过犹不及。武学就不多说了,单说那琴与情吧。刘正风和曲洋在弥留之际仍不忘评点莫大的胡琴:
曲洋说:“他剑法如此之高,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也太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道:“是啊,师兄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往而不复”,这是莫大先生的问题所在,也是古龙的问题。乾隆赠陈家洛的佩玉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相比之下,古龙本身既有愤世嫉俗的愤青情结,又有及时行乐的浪子情怀,还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这些东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龙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这种气息就越浓。而在李寻欢身上,古龙投入了最深的感情,并且还赋予李寻欢光辉的仁爱之心。这使李寻欢的形象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经典人物,成为古龙心目中的代表人物。实际上,古龙自己就是把美学引入生活的人,他的纵酒,他的美色之欲,他那狂放的写作方式,都是有意味的形式——审美的形式。而金庸在生活中扮演的就是谦谦君子的角色。谁又能怀疑文如其人的古训呢。现实是:古龙早已天妒其才,英年早逝;金庸则幸福地生活在主流社会中。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颂咏阮籍的一句诗:“才华与命运都是伤人的。”
我想我已经读通了古龙和他的李寻欢。其实,《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写得最成功的人物并不是李寻欢,而是林仙儿。古龙写得好的女性人物很少,大概就是林仙儿、风四娘、燕七和白飞飞(而金庸书中写得最好的人物多为女性)。在对女人自身所拥有的稀缺资源的认识、使用和配置上,能和林仙儿一比高低的女人,在金庸书中,只有《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 欢迎直接加入7677334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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