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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武侠小说,《冥影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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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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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 15:5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蓝蓝的天,青青的山。天上不时有燕子飞过,这信使样的精灵将春天带来。白云也可以见到几朵,像极了山头上那几只白色的羊。山上开满了各色的花,很美。花丛中躺着一个小男孩,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遥望着远方的天空。看着像极了棉花糖或者羊群的白云,他不禁咯咯的笑出了声。笑声很纯洁,很清澈,洗涤着整个世界。
      男孩抽出压在头下的胳膊,捏了两下,换了个姿势,翘起了二郎腿,又一屁股坐在一丛野花上,还叼了根野草,样子很是顽皮。
      男孩叫杨凌风,今年十岁,人们都叫他小风。他父亲杨青山是个铁匠兼猎户,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生在这个地方,因为这个村子叫张家堡,一村人全姓张,只有他和父亲姓杨。而且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每次父亲酒醉时喊道“诗怡,不要离开我...”时,他猜想这个叫诗怡的人估计就是他母亲吧。
      小风看着羊群,又数了一遍,二十三只。哈哈,再过两个月就可以卖掉,卖好多钱。然后再买更多的小羊,长大卖掉之后就让父亲找个媒人把东村的张灵雨娶过来,然后生好多孩子,放更多的羊。他看着天上的云朵都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红盖头。羊儿们吃饱了,咩咩地直叫。叫声打断了小风的好梦,回过神来,红盖头成了晚霞了,他赶忙胡乱折了支木条赶着羊群下山了。
      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张大伟,一看见他张大伟急匆匆的小跑过来,叽里咕噜说了几句话,小风立马放下鞭子,也不管羊了,很紧张的跑去一个地方......
小风急匆匆跑到村子东头,已经是累的满头大汗了。他看着紧锁的大门不知所措,不知为什么眼睛就变湿了。也顾不上什么形象,提起脚狠狠地踹了那扇铁门几下。门缝里掉下来一张纸,还叠成心形。小风赶忙捡起来,紧紧的捏在手中。他知道这是小雨留下来的,而此时握着的信,就仿佛是整个世界。信在小风手中缓缓的打开了。
小风哥哥:
     你好!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了。能够认识你是我最开心的事情。记得那次我问你的梦想是什么,你说你最希望能够和我在一起放羊。当时我真的好感动,然而也有些心酸。你真的好傻、好傻。你应该明白虽然我们在一起放羊很快乐,但是那却不能是一辈子。所有的女孩子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让自己可以骄傲的,可以永远依靠的。我也一样。我的梦想是读书,走出秦岭。我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像公主一样,让天底下的女孩羡慕。
    也许是家庭的熏陶吧,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让我识字读书了。因为我是个女孩子,所以也没有要求母亲将我送到城里的私塾。但我的确渴望外面的世界。
    由于没有父亲的缘故,村里的孩子都欺负我,骂我是野孩子。五岁的时候,张文刚,就是那个屠夫的儿子,抢去了我心爱的木偶娃娃。虽然那时还不认识你,你也比张文刚小三岁,看到他们欺负我就自杀一样的冲了过去,帮我拿回了木偶娃娃,还将张文刚顶到粪坑里去了。然后你拉着我就跑,人是跑了,羊却被他们砸死了,回家还狠狠地挨了顿揍。后来你笑着告诉我你没有母亲。我看着你,心里好暖好暖。以后每次你放羊的时候都带着我,他们再也没有欺负过我。你总是会摘悬崖上的大枣,装在袖子里拿回来给我,让我吃到肚子痛...
     十岁以后母亲就不让我出去了,到了秋天院子里总会麽明奇妙的散落着好多枣,母亲就说风大把枣子吹进院子里了,我笑着说就是。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的,我会给你最好的祝福。
     我是去长安城的紫轩书屋,那里有华夏最好的先生。如果你哪天来长安,别忘记来看我哦!!
     此去经年,保重!
                                                              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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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中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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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5-3 15:54:53 | 只看该作者
      小风看着信,强忍着泪滴。他暗暗下定决心:我也要读书。
      小风失落地走去把羊赶着,没有魂儿似的回了家。到院子里,立马放下鞭子,对着正在屋里打铁的杨青云说:“爹,我要去长安城,我要读书。”杨青云正锤着起劲,没有听到小风的话。小风急了,喊道:“爹!我要读书!!”眼泪也掉了下来。
杨青云这回倒是听到了,先是楞了一下,然后很是不解的看着小风。问道:“孩子,你怎么啦?”这杨青云长的是硕壮得很,这会有光着膀子,汗水流的身上是光亮亮的,胡须基本和头发长的连住。他这一身行头,要是生人看来一定会害怕,而这会对小风却温柔的很。
      “爹,我要读书,我要去长安城读书。小雨她走了,以后再没有人陪我放羊了,我要去找她,我要去长安城。”小风说话的态度很坚定。
        “小雨,哪个小雨?”杨青云平常很少出门,也只认识几个喝酒的汉子,这小雨却不知是何许人也。
        “她叫张灵雨,是村子东头张三凤的女儿,和我同岁。”小风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好一个张三凤,你倒是人老心不老啊。哈哈哈!”杨青云突然大笑开来。
         “爹,你怎么了?”小风问道。
          “没什么,一会把东西收拾一下,赶明咱也去长安城。”杨青云郑重的说。
       其实很早杨青云见那个女人时就觉得奇怪了,怎么那么像刘怡凤。这刘怡凤本是长安城里最有名的歌妓,长的更是闭月羞花,美若天仙,多少英雄豪杰都曾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更有一身绝妙的舞艺,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当年她在城东的凤香楼,与薛兰凤、马翠凤统称长安三凤。后来,有个人称白千金的大户给他赎身,并娶之为妾。过了半载,白千金家惨遭灭门,只有小儿白玉龙幸免。那时听说刘怡凤又跟了叫张无邪的一个书生,书生刚考上功名就得罪了权贵,发配边疆十年。如今算来,正好十年。张三凤,就是刘凤怡。
杨凌风听到父亲说要去长安,心里十分高兴,晚饭过后就找村子里的伙伴们告别了。杨青云缓步走到院子里,他望着渐渐入夜的天空,陷入了沉思。终究是等到了,十年了。往事一幕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风华正茂的年纪,独步武林的剑法,犀利深邃的眼神,到现在,只能是一个传说而已。本想隐居在此,此生也清闲。奈何……
“哎!”杨青云淡淡叹了口气,复杂的神情又变得冷漠。
现在他并没有告诉小风丝毫关于家庭的事情,也没有教过他丝毫的文韬武略。只是听从孩子母亲的话,平凡的活着,幸福的活着。过了这么多春秋,杨青云也慢慢适应且喜欢上了这种平淡而无忧的生活。然而他并不是温水中的青蛙,他深深的知道,一个武林中的男人,有一些事情不能放弃,这也许就是最艰难的时刻让自己坚强的活下来的原因吧。
杨青云慢慢从回忆中走出来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浓了,回到家,小风已经睡了。杨青云往上掀了掀被角,嘴角扬起一丝微笑。看着自己可爱顽皮的孩子,杨青云不知道这一走对小风究竟是福是祸。
见小风已经熟睡,杨青云这才悄悄的走到铁器房。他小心翼翼的挪开一旁做好的农具和菜刀之类的铁具,将墙上两页砖抽出,三页砖打回。“霍…唔…”一声闷响,一间密室出现在眼前。密室并不是很大,只有五尺平方,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剑。虽然已是蛛网密布,但隐隐见还是能感觉到那一阵剑气,寒冷得能让人想到死亡。剑大概有三五十把,或阔或窄,或轻灵或沉重,或精致或朴实。看着这琳琅满目的剑,杨青云就像见到久别的故友,顿时感觉热血沸腾,连眼睛都闪烁着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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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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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9-5-3 15:55:53 | 只看该作者
杨青云终于忍不住了,就像饿极了的乞丐对饭的渴望一样,顺手抽出一把,拿到后院,舞了起来。剑,本是把极为笨重的墨绿色的玄铁剑,在他手中却宛如灵蛇飞鸟一般灵动洒脱。风声呼呼,剑声萧萧。杨青云单手执剑,时而奔走,时而疾驰,时而飞腾,时而隐遁。一剑在手,就有着笑傲天下的豪情。他仿佛又成为那个懵懂而执着的少年,为了理想与荣耀流浪于江湖。      
舞到兴起,杨青云取出半斤烧刀子,边喝边舞,到后来竟然把自己的大胡子全给剃了去,原本沧桑的脸立马变得英俊爽朗。
“何以闯江湖,一剑酒一壶;漫漫人生路,谁人共白首?往事千秋,伊人何处折杨柳;草肥马瘦,剑客四海天地宿。不若半亩薄田,郎耕女织,胜却武林百年风流……”
杨青云舞到纵情处,便吟唱起来这首与诗怡共同写下的《枉风流》,不觉间手中一滞,停了下来。他默默的坐在地上,咕嘟嘟灌了几口酒,眼神有些失落,对着剑说:“玄武剑,剑榜排名第十一,以超凡的力量和防御力著称,虽名列剑榜,但你,却并不是把顶尖的好剑啊。”
第二章 路途
   第二天一早,小风已经起床,见杨青云还在院子里睡着,过去叫道:“爹,太阳都晒屁股啦,还睡呢!”再一细看,杨青云的胡子没了。感觉少了几分邋遢。自己的父亲是如此英俊以前竟没有发现。小风又打趣道:“爹,你真帅啊!”
     杨青云醒来看着凝视自己的小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发现时间确实也不早了,活动活动筋骨,伸了一下懒腰,吩咐道:“小风啊,去村东头买辆马车 ,没马的话好一点的骡子也行,咱就出发吧。给你钱。”
    “好嘞!”小风接过钱,跑开了。
杨青云收拾好行李,带上他现在最好的剑,就是昨天舞的那把,还有几瓶烧刀子。想到“最好”这个字眼,杨青云不免有些失落。
一会儿,小风牵着辆马车回来了。马是匹老马,车也是破车——没有顶棚最简陋的那种。他把自己的东西也拿出来,和父亲的一起放入车内。
“出发!”随着杨青云一声叫喊,这爷俩踏上了征途。小风也绝对不会想到,这征途的终点叫做江湖。
阳春三月的景色很惹人。小道旁开着各色的花,花香招来群群蜜蜂蝴蝶,再远一点是山林,山林间不时有猴子松鼠,就像人们赶庙会一样,热闹非凡。小风长这么大还没出过远门,所以一切都是那么新奇,那么好玩。而且想想自己行程的目的地是长安城,抛开繁华不说,光是那里有个心上人儿就能让小风笑出声来。
小风高兴自然的,然而杨青云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杨青云不知道这种决定是否正确,更担心未经人事的小风。遥想自己和小风一般大小的时候,已是小有成就的少年。那份放浪与不羁,壮志与豪情,支持着自己在人海中探索自己的轨迹。自己是否应该听从诗怡的嘱托,让孩子平凡而幸福的过完一生,让世俗来玷污这种单纯是不是一种罪过。他不清楚那种选择是对的,但是他也绝对不能放下心中的仇恨,虽然有时候仇恨的感觉变得很淡很淡。杨青云年轻时也纵横武林一时,他深谙江湖险恶,世事无常,然而因为这就放弃,他做不到。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情,辉煌过,也落寞过,但无论遭受多么大的打击,他总是一个人默默抗着,其中辛酸,谁人可知。
其实,担心小风和仇恨都是次要的。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杨青云也会选择平凡而幸福的过完一生。现在,有一件重要的事摆在面前,而且,自己已经年迈,必须找一个人来承担这份责任。他,选择了自己的儿子。
春光无限好,蝶飞鸟儿叫。一起同行在这古道之上,看着自己的孩子,杨青云似若有所悟,原来诗怡经常所要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早晨到黄昏的颠簸,杨青云倒不感觉什么,小风却嚷嚷着饿了。于是他们改道去古城,先歇歇脚,再前行。
古城是秦岭东南部的一个小城,城小是小,却因为地理原因,处在从东南入长安的必经之路上。因此,此间的人流颇为兴旺,络绎不绝。本应差不多繁华的小城,此时却稍显萧条,更是有很多衣不蔽体的流浪汉,卖儿卖女的穷人让原本就倾颓的小城更加寒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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