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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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坐在热气喧腾的酸汤鱼餐馆,我低头咀嚼,隔着热气,他缓缓开口:“秋水,我要回北京了。”我的嘴里含着鱼片,烫在舌头上,我艰难咽下,笨拙点头。 他走在前面,我远远望着,然后颓唐地跌坐在地上,张嘴却不能发声。街边的烧烤架上“滋滋”烤着食物。腾起的烟雾把整条街氤氲得一派烟火气味。 这即是七街。青石小径,雨水丰沛,只是像这样的江南小城,从来就不会少这样的风景。 我叫程秋水,很多时候,我与七街一样沉默寡言,不善交际。七街却不是我的家。我是一个背包客。 小的时候,喜爱一切斑斓的色彩,院子里有小朵小朵的蔷薇,鲜妍柔软,花瓣饱含汁液。就用这些血色的蔷薇花瓣明媚一双被不安份的小齿啃啮的边缘错落的指甲。欢喜地穿上花裙子踩着板凳看院外的风景。 我去过五十七个城市。在云南一个荒僻的小镇居住半月。临走时,从包里抓一把五颜六色的彩色糖果塞进一个用彩色丝线缠绕在小束发辫上的彝族小姑娘的口袋里。她抬起黝黑圆润的脸颊,咧开掉落门牙的小嘴,无比热爱糖果,会胖,可是她还那么小,胖亦是无比可爱。 他在电话中总是沉默,他沙哑着声音低声问我;”秋水,你回来,我们结婚,过正常人的生活,好不好? 好不好?好不好。我缄默不语,他亦不在言语。 那是一种对自由的无比执着与热爱,我总想,那些不安而疯狂的因子无时无刻不牵动我的皮肤血肉,深入骨髓。 我想我很爱他,却不是能够予他安逸一世的温顺女子。他是穿灰蓝色衬衫和黑色灯芯绒的休闲西装,眉目俊朗,棱角锋利的职场男子。穿行于写字楼和咖啡馆,三十七楼寓所,三点一线,严谨而规律。 即使换上居家装束,与我这般散漫而古怪的女子牵手去超级市场买新鲜的蔬菜,也能惹得旁人另眼而观。 如是有一天,他在一件茶社对我说,“秋水,我很累,我们分手吧。”我吃掉一小块茶点微笑说,“好。” 他回头看一眼茶社,面色古怪,然后付账离去。我坐在那里听完一折京戏,然后离开。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把一份爱情与一段旅途作交换,到底合不合算。可惜这个命题终究不能成立,距离永远只是外因,爱情的消失究其根源是性格矛盾中量变的不断积累导致的质变。 我不得不承认我性格中的部分偏执。在某个特定的时刻重复某件无关痛痒的小事。例如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总是在相同的时间去一家餐馆点一份味道一般的酸汤鱼,再例如我需要连续性的做同一件事,但我的本身却不是一个严谨而规律的整体,相反,懒惰和散漫倒总能销蚀我的部分意志。 我去了江南,便是后来的七街。穿布衫的老妇在门前小溪垂头洗一小把细茎的芹菜。炊烟暮色,天空小雨。
夜晚宿在老街,行走于泥泞的小路,周遭寂静无声,似无人语。街上只有零星的店铺,贩真真假假的明清古物,隔着昏黄的灯光,我服下身看一支扁圆镂空雕刻的银簪,颜色暗沉,古朴宁静。再抬头,泪水潸然。 夜晚宿在七街古镇,雨仍未停。和衣躺在农家木床,明早出发。 程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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