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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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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井妞妞
时间:
2019-5-3 14:41
标题:
求法律支援。
政府给个人盖卫生所,那个人想用我家一块地皮,那块地我家里准备盖房子的,政府的意思就是他们出钱盖第一层,就是他们用来弄卫生所的,时间是20年,我可以在上面继续盖。20年后归我,我觉得亏得很,一点权益都没有。就得个二十年后的破房。。。
作者:
诘偃了
时间:
2019-5-3 14:41
@寒雪牵魂箫
j
作者:
捞廿
时间:
2019-5-3 14:42
这件事我能争取那些权益?。求大神。。
作者:
纹韩
时间:
2019-5-3 14:43
人工置顶
作者:
幡窑陡
时间:
2019-5-3 14:43
不懂
作者:
幸曼青
时间:
2019-5-3 14:44
听说公厕楼上风水很好
作者:
荠峙
时间:
2019-5-3 14:45
。。。再,置顶。
作者:
况秋颖
时间:
2019-5-3 14:46
@冷四剑
我记得他是
作者:
雨芬曼
时间:
2019-5-3 14:47
国家征用要服从。政府要予以适当补偿。
显然没补偿,或者不适当。欺负法盲
作者:
冷蜢
时间:
2019-5-3 14:48
第二十四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用菜地、水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6倍补偿;经济作物地、园地、鱼塘、藕塘、苇塘按5倍补偿;雷响田、旱地、经济林地按4倍补偿;轮歇地、竹林地、牧场、草场按3倍补偿。
(二)征用耕种3至5年的开垦荒地,按旱地补偿标准补偿;征用耕种3年以下的开垦荒地,按上年产值的3倍补偿,并赔偿开发投资。
(三)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和建场的工本费补偿。
(四)国家建设划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本条的规定办理。
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作者:
蒯冰洁
时间:
2019-5-3 14:49
上面的最后一句: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作者:
楮莺韵
时间:
2019-5-3 14:49
盖卫生所属于公共卫生事业建设,政府有权征用土地,而非农、林、牧、渔土地,应该是可以无偿的,但是好像这块地是楼主家的房产地,如果强制搬迁,是要给补偿的,如果是做一楼,楼主可以协商,申请补贴吧
作者:
蒯冰洁
时间:
2019-5-3 14:50
我觉得在帖吧里寻求法律援助不是很搞笑么?有这时间不如打民间律师援助的电话岂不来的更好…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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